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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
2006-11-03 10:56  文章来源:丝绸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网站:http://lbj.suyu.gov.cn

  一、单位简介:

  宿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设职能股室5个,事业处5个,在编工作人员56人,业务范围主要有落实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审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劳动用工监察及承办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业务。

  多年来该局一直都以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加快发展为已任,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大力抓好“两个确保”工作,即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劳务输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几年来,全区共输出农富余劳动力16.5万人,为农民增收近10亿元;三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技能,免费推荐就业。同时,大力开展“两后双百”工程,注重从新生劳动力的源头上提高劳动者技能,以促进劳动者整体职业技能的提升。该局多次被市区人民政府和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表彰为先进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险的监督检查规范,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
  (三)拟定促进全区城乡就业的政策意见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全区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区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方案,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全区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外国在宿豫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管理办法。
  (四)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全区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管理办法;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区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评定申报工作。
  (五)拟定全区劳动关系调整的规则;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规则;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区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推荐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和参与评定区级劳动模范工作。
  (六)拟定全区劳动争议处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
  (七)拟定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的政策意见和措施;拟定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八)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拟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并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省、市、区社会保险调剂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十)拟定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一)承担全区劳动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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