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食药监察发〔2006〕111号
各县(区)局,市药检所,市局机关党委:
为充分发挥廉政歌曲在教育人、感化人、陶冶人、鼓舞人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主旋律,唱响廉政歌,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决定组织开展“廉政歌曲演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建设廉政文化 打造和谐药监”廉政歌曲演唱比赛
二、比赛时间: 11月28日(周二)下午 14:00
三、比赛地点:市局六楼会议室
四、参赛对象:各县(区)局、市药检所、市局机关党委
五、活动安排:
1、时间安排:
11月23日前,各参赛单位将参赛曲目上报市局监察室(321房间);11月28日下午2:00,各参赛单位到市局监察室抽签决定比赛顺序,14:20正式比赛。
2、比赛评委会:本次活动评委由市有关部门领导、本局领导和特邀的音乐老师担任。
3、比赛要求:
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演出;
②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不得外请;
③演唱方式为大合唱;
④参赛曲目:必须是廉政歌曲,一首为必唱曲目《公务员之歌》,一首自选;此外,各单位另准备二首独唱或对唱等节目参加演出;
⑤比赛自选歌曲VCD碟片自带。
4、比赛评分办法:比赛评分采用10分制,当场亮分,最后得分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颁发奖匾一块。参加独唱或对唱等节目演员颁发纪念品一份。
联系人:市局监察室 王 勇 联系电话:4355800
附件: 1、廉政歌曲演唱比赛组委会名单
2、廉政歌曲演唱比赛报名表
江苏省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廉政歌曲演唱比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李 华
副主任:赵泽钧 陈建民 林荣泽
组委会委员:刘世同 吴 龙 包善平 程亚军
组委会成员:杨文彩 沈 琳 王 勇 李 波 申 越 吴 坚
附件2:
廉政歌曲演唱比赛报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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