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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县际互查活动的通知
2006-11-06 15:36  文章来源:丝绸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宿食药安委办发〔2006〕27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宿迁市2006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全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检查总结阶段。经研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县际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目的

检查各县、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相互学习、交流整治工作经验,总结推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促进各地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水平,确保全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互查内容

1、检查当地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第一、二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情况、保健食品市场检查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查处情况、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情况、整治活动中各监管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情况等。

2、当地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创新措施和特色做法,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主要困难和存在问题。

3、了解全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4、对全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互查分组

第一组:沭阳县食安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1人,市食安办工作人员1人,检查泗洪县;

第二组:泗洪县食安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1人,市食安办工作人员1人,检查宿豫区;

第三组:宿豫区食安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1人,市食安办工作人员1人,检查泗阳县;

第四组:泗阳县食安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1人,市食安办工作人员1人,检查沭阳县;

第五组: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宿城区食安办工作人员各1人,检查宿城区、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四、检查时间

2006年11月13日—15日。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互查工作,妥善安排好外出检查人员和本地迎查工作,并与市食安办保持联系,确保互查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2、各检查组要依据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研究拟定具体检查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互查。互查结束后,要逐项对照本通知中规定的互查内容,及时完成检查报告,并于11月17日前提交市食安办。







宿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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